上海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上海食品网 » 食品法规 » 法律法规

正文

农业部通知要求科研单位严防转基因试验材料流失

发布日期:2014-05-05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浏览次数:192234

农业部通知要求科研单位严防转基因试验材料流失

上海食品网讯:   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严防转基因试验材料流失的通知指出,4月某境外非政府组织成员盗窃华中农业大学南繁试验基地的转基因水稻安全评价实验材料。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防范,避免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全文如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防转基因试验材料流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华中农业大学报告,今年4月11日,两名某境外非政府组织成员进入该校南繁试验基地,盗窃基地内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安全评价实验材料。由于发现及时,现场追回了被偷的3包试验材料。

  各单位要加强防范,提高警惕,严防转基因材料遗失和被人恶意扩散,避免我国科研核心机密和种质资源材料被窃取,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各试验单位要加强安全评价试验材料管理,严防流失。一是进一步落实研发单位和研发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批准的地点、规模和控制措施做好试验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转基因实验程序、管理转基因实验材料,做好基地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对不明身份的人员和车辆的监督检查。三是要提高安全意识,印制安全防范宣传资料,妥善保管试验材料,严防盗窃,防止利用被盗材料非法种植,坚决杜绝转基因材料流失的行为。一旦发生转基因育种材料失窃和遗失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上海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上海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上海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