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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5批次不合格饮用水 涉及亚硝酸盐、溴酸盐指标

发布日期:2020-10-21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84

上海食品网讯

10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3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饮料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98批次,其中5批次饮用水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亚硝酸盐不合格,分别为: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杨行分店销售的圣.伯纳德饮用天然泉水(规格型号:50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20/3/27);上海闵行绿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闵虹路分公司销售的克里特白山饮用水(规格型号:50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9/9/14)。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亚硝酸盐在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的限量应≤0.005mg/L。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溴酸盐不合格,分别为:上海相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团山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深井创生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33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20/1/6);上海韩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团山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388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20/3/24)和深井创生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4.8L/桶 生产日期/批号:2020/3/23)。
 
  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应≤0.01mg/L。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3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杨行分店 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599号地下一层 圣.伯纳德饮用天然泉水 500mL/瓶 S.Bernardo 2020/3/27 亚硝酸盐║0.014mg/L║≤0.005mg/L 饮料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 / / 上海闵行绿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闵虹路分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8号B1层111室 克里特白山饮用水 500ml/瓶 nera Kritis 2019/9/14 亚硝酸盐║0.064mg/L║≤0.005mg/L 饮料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3 沈阳团山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沈阳市苏家屯区大沟乡团山寺258号 上海相昶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801号1楼、2楼A座 深井创生包装饮用水 330ml/瓶 深井创生 2020/1/6 溴酸盐║0.043mg/L║≤0.01mg/L 饮料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 沈阳团山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沈阳市苏家屯区大沟乡团山寺258号 上海韩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虹泉路1101弄57、58号一层 包装饮用水 388ml/瓶 深井创生 2020/3/24 溴酸盐║0.042mg/L║≤0.01mg/L 饮料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 沈阳团山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沈阳市苏家屯区大沟乡团山寺258号 上海韩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虹泉路1101弄57、58号一层 深井创生包装饮用水 4.8L/桶 深井创生 2020/3/23 溴酸盐║0.046mg/L║≤0.01mg/L 饮料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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