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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上海这3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3-01-13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2

上海食品网讯

1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第2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的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5大类食品503批次样品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其中,1批次黄豆芽(销售商上海市普陀区小花水产店、网店名称饿了么永昌菜市场91号摊位)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豆芽。
 
  还有,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上联商行销售的草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另外,上海市奉贤区刘铺蔬菜店销售的姜检出噻虫嗪和噻虫胺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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