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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福建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厦海产品来自广东、江浙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4119

从今年5月1日起,福建省实施海洋伏季休渔。昨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法规,以及农业部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向全省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实施2014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

上海食品网讯:      从今年5月1日起,福建省实施海洋伏季休渔。昨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法规,以及农业部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向全省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实施2014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

    依照方案明确,我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5月16日12时-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6月1日12时-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拖网、围网、杂渔具等捕捞作业。钓具作业暂不休渔。

    我省要求,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应当在休渔前回到渔船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者澳口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休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

    海洋伏休对我市海产品市场影响不大。据介绍,我市海产品主要来自广东和江浙一带,而且主要靠流通,厦门自己的渔船已经很少。同时,晋江船只大部分北上,漳州船只大部分南下,他们的捕捞范围不在我省伏休范围之内。另外,厦门今年正式成立了远洋船队,5月份以后,船队会陆续运回来国外的海产品,对厦门海产品市场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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