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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布食品安全检测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30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浏览次数:225946

昨天,市食安办发布第五期市食品安全监测信息联合公告,此次共抽检1931次,不合格食品30批次。10批次馒头、油条因含铝超标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来自新城花园酒店、金鸡湖大酒店、在水一方大酒店等。

上海食品网讯:    上海食品网:昨天,苏州市食安办发布第五期市食品安全监测信息联合公告,此次共抽检1931次,不合格食品30批次。10批次馒头、油条因含铝超标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来自新城花园酒店、金鸡湖大酒店、在水一方大酒店等。

  市食安办联合市卫生局、农委、食药监局、粮食局,苏州质监局、工商局、检验检疫局和相关区食安办对糕点、肉制品、乳制品、茶叶、蔬菜、饮用水、食用油、豆制品等33大类食品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总计1931次,不合格食品30批次,总体动态合格率为98.45%。相关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主要是馒头制品铝超标; 腐竹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和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 卤菜和快餐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非发酵豆制品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等。“膨化食品、包子、油条等铝超标难题,7月1日后有望得到缓解”,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出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 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今年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目前我市已进入梅雨季节,连绵阴雨、湿度大,细菌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期。市食安办提醒市民,夏季到来,切莫自采、买卖、自食野生蘑菇;蔬菜浸泡后要充分清洗; 慎食易腐败变质的肉制品、水产品等;尽量选择食用煮熟煮透的食物;如出现恶心、头晕、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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