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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发布日期:2019-02-27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535

上海食品网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6号),涉及本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的1批次产品,即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销售的吃不厌金枣(凉果类)。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产品情况

  食品名称:吃不厌金枣(凉果类);商标:华味亨;规格型号:230克/罐;生产日期:2018-09-22;标称生产企业: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

  二、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销售上述不合格吃不厌金枣(凉果类)的情况为:购入11.04公斤,销售:9.89公斤,库存:1.15公斤。

  三、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售、下架和召回,并对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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