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上海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焦点透视

分类浏览

正文

发布虚假广告,上海这家餐饮公司被罚

发布日期:2022-07-18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86

上海食品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叫了个炸鸡”关联公司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作为广告主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在其经营的公司网站“zsjm.alxswl.cn”上发布“在炸鸡品类订单中占比超过50%”的广告宣传内容。但实际,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依据,未对相关内容进行过统计,上述广告用语为当事人虚构的销量情况。案发后,当事人主动下架相关违法广告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上海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上海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上海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