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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抽检4大类414批次食品样品 鸡精调味料、散海带检出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2-11-02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73

上海食品网讯

10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和水产制品等4大类食品414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有3批次检出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调味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
 
  其中,2批次调味品均为鸡精调味料,分别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全家购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兴化市彬旺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鸡精调味料、上海市徐汇区刘忠礼粮油店销售的鸡精调味料,都检出谷氨酸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两项不合格。
 
  谷氨酸钠是鸡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含量偏低主要影响鸡精的品质,表明产品鲜味不足、含量少。呈味核苷酸是鸡精、鸡粉的组成成分。根据《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中规定,鸡精调味料中的谷氨酸钠最低含量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的含量应不低于1.10g/100g。
 
  不合格水产制品为: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鲁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瑞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散海带(瑞温干海带皮),检出铅(以Pb计)不合格。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或辅料带入,亦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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